東海大學文學院外國語文學系學測績優入學獎學金施行辦法
99 年 11 月 10 日經系務會議通過
100 年 10 月 5 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102 年 10 月 9 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103 年 10 月 22 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107 年 10 月 17 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111 年 10 月 18 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 東海大學外國語文學系(以下簡稱「本系」)為鼓勵優秀學生就讀本系,並維持優異之學業成績與良好之學術品格,成立「學測績優入學獎學金」
(以下簡稱「本獎學金」)並訂定「學測績優入學獎學金施行辦法」(以下簡稱「本辦法」)。
二、 本辦法自 100 學年度開始實施,提供大學部新生五個名額。
三、 學生參加大學學科能力測驗,透過申請入學管道第二階段甄試,總成績排名前五名者,得成為本獎學金之候選人。
四、 本獎學金之候選人完成新生註冊手續後,可獲得該學期五萬元之獎學金。四年內皆可於每學期完成註冊手續後,獲得當學期五萬元之獎學金,但須滿足以下各項條件:
1、每學期本系學科成績維持年級系排名前 10%。
2、每學期勞作教育成績達八十分。
3、須遵守東海大學學生行為和學術品格規章;如有抄襲、考試作弊、騷擾、暴力威脅或其他嚴重犯行,則獎學金資格取消,並接受學生事務處懲處。
五、 學生若領取其他校內獎補助(如獎學金,學費減免等),則不得同時領取本獎學金。
六、 本獎學金經費來源為「柯安思暨謝培德獎學金捐款」(Cochran-Shepherd Scholarship & Religion)。
七、 本獎學金之發放由本系總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核後,依本校獎學金發放程序辦理。
八、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